关于海南润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模组制造及梯次利用项目节能评估的公示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23 年第 2 号)、《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琼发改规〔2023〕6 号)等有关规定,海南润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愿委托广州弘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对海南润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模组制造及梯次利用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出具节能报告和评估结果。现就海南润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模组制造及梯次利用项目节能评估情况予以公示。
广州弘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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